全面推行营改增工作动态(第133期)
发布日期:2017-02-06 浏览次数: 次

 

全面推行营改增工作动态

 

 

第133

 

 湖北省国税局营改增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6  


 

“改进好”改出减税新成效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进入“改进好”第四场战役后,湖北国税局及时制定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稳步推进。2016512月,湖北省纳税人因营改增累计减税180.96亿元,其中,四大行业均表现为净减税,减税45.14亿元。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共计36.9万户,比5月初的34万户增加了2.9万户,增幅8.41%。减税面达99.3%26个细分行业全部实现了总体税负只减不增的预定目标。

谋而后动,全面部署辅导方案。省国税局下发《湖北省营改增税负增加纳税人辅导办法》,对税负增加户要求辅导人员一户一策,针对造成企业税负上升的原因逐项提出详细的减税方案,纳税人不满意,辅导不结束。将纳税辅导由只针对财务人员拓展到“总裁、经理培训”,促使企业重新梳理选择供应商,加强财务管理和内控建设,关注视同销售和混合销售,重视挂靠经营的涉税风险,将市场营销投标报价、合同签订、采购模式、财务制度等战略紧密围绕“最大限度取得合法有效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目标进行调整适应,持续建立确保减税的长效机制,确保充分享受最佳减税效果。全年全省各级国税部门对7357户四大行业一般纳税人开展涉税辅导,省局组织税负增加纳税人开展座谈50余次,上门辅导100余户次。全省营改增四大行业减税面由5月份的97.8%上升至12月份的99.3%,实现全面减负目标。同时,对全省营改增精品案例进行评选,评选结果与营改增先进单位评选和2017年营改增分档考核直接挂钩。

突出重点,精准定制个性辅导。针对金融行业降负遇到瓶颈的问题,省局副局长柳现青亲自带队,对“工农中建交”五大商业银行进行专项辅导,针对五大商银行成本费用支出明细表,逐项辅导讲解可抵扣范围及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路途方法。通过面对面辅导,五大商业银行充分享受营改增改革红利,四季度实现净减税2.31亿元。在建筑企业方面,对中铁十一局、中建三局二公司等重点建筑企业在新老项目界定、项目清理、完善工程项目信息梳理、税负测算等工作方面帮助企业出谋划策、充分应对,顺利实现税制衔接过渡。相比5月份,12月中铁十一局、中建三局二公司分别实现减税1775.76万元、2903.66万元。在房地产业方面,组织主管国税机关重点辅导企业做好房地产老项目清理、计税方式的择优,12月份减税11806.83万元。

解决难点,切实落实改革红利。在“改进好”过程中,针对营改增纳税人反应较为普遍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深入调研,积极回应。一是解决难以取得发票难题。及时与省中石化、中石油沟通,解决企业普遍反映的通过充值方式购买成品油难以定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与省电力公司协商,解决不动产承租企业反映的难以取得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此外,对物业公司水电进项税额抵扣、餐饮酒店外购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国家重点投资铁路建设工程跨多个县区增值税预缴等方面,也积极帮助纳税人取得进项抵扣。二是解决进项税额抵扣率偏低的问题。针对较多营改增纳税人反映购买的保洁、安保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率偏低的问题,深入开展调研,针对少数提供保洁、安保服务纳税人在享受差额征税时存在随意扩大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保金额,缩小应开具专用发票劳务费金额的问题,部署专项核查,结合保洁、安保公司实际发放工资金额、缴纳社保金额核实差额征税的真实性。三是协助打击发票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各地综合治税平台,配合住建部门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打击违法承发包行为;会同公安部门整治“砖砂石霸”等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建筑项目发票管理,净化市场税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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